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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旺季來臨 體育署啟動108年游泳池消費安全查核

點閱:1988

發布日期:108年6月13日

發稿單位:運動設施組

聯絡人:黃幸玉科長

電話:02-8771-1881

E-mail:yangchen1575@mail.sa.gov.tw

承辦人:楊詠禎小姐

電話:02-8771-1882


教育部體育署為因應游泳旺季即將來臨,並同時保障民眾游泳池消費安全權益,已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啟動公私立游泳池消費安全查核,請各縣市政府會同消保、衛生、建管、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辦理聯合查核,同時也呼籲公私立游泳池經營者應善盡管理責任,提供消費安全,以確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體育署表示,本次查核將於今(108)年6月底前,由各縣市政府將不合格名單登載於該縣市政府網站提供民眾知曉,並在7月底前再次複查,以確保民眾消費安全。業者如有拒絕、規避或阻撓調查等情事,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7條規定處以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體育署表示,以107年度全國公私立游泳池查核結果來看,應查核業者435家,實際查核423家業者,總體查核率97%,其中371家業者合格,47家未合格,5家業者未開放,除臺中市政府查核率僅68%外,其餘各縣市政府查核率皆達100%。體育署提醒游泳池業者,依往年查核結果來看,不合格項目最高為「不符建築法、消防法、市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商業登記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情形最為嚴重,共計33家;其次為「未配置足額之合格救生員親自在場執行業務」,共計12家。

針對不合格項目,體育署責成縣市政府飭令業者應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完竣者,得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處以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以敦促業者提供安全的運動消費場所,不合格業者由各縣市政府持續追蹤列管加強查核。去(107)年度查核的成果亦可在體育署網站(https://www.sa.gov.tw) 「單位業務/運動設施/查核公告訊息」查詢。

體育署提醒消費者選擇安全的運動場所,在下水游泳前,除可先上網確認該場地合格外,亦應做好泳前暖身等必備動作,並確認現場是否具有足額專職救生人員,若發現業者未符合相關規定,可向所在縣市政府逕行檢舉,共同維護游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