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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學校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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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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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教育行政
職 稱:科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08年5月16日~108年5月31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行政類科考試及格,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 現職公務人員,並有擔任地方政府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 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統籌規劃、法規研修及舉辦
- 大專學生運動賽會競賽資訊系統
- (大學)學校運動會及非屬專案運動種類競賽推廣(含重帆)
- 適應體育規劃及推廣、特殊學校會議等業務
工作地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本署學校體育組)
聯絡方式: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及履歷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jecy@mail.sa.gov.tw,並自行列印1張,併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自述欄不得空白,並需黏貼照片)。
2.考試及格證書。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證照、外語檢定證明。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 應徵相關資料,請於108年5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以郵戳為憑)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署學校體育組科員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時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 聯絡人:學校體育組江麗玲,聯絡電話:02-877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