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 資料來源: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莊專員 / 0287711993
- 更新日期:2023/10/13
- 點閱:580
主旨:預告訂定「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訂定機關:教育部。
訂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
「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網址:http://www.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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