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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大專校院及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

  • 資料來源:競技運動組 / 林小姐 / (02)8771-1927
  • 更新日期:112/10/03
  • 點閱:24269

(一)背景說明
為輔導大專校院及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以長期計畫性發掘與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國家競技運動實力,特訂定本作業要點,以運動發展基金的資源挹注於國內體育專業大專校院及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以厚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基礎。

(二)依據: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三)執行方式
1、申請單位
(1)體育專業之大專校院。
(2)大專校院設有體育運動系所且培養優秀競技運動人才為目的者。
(3)大專校院培訓經教育部核定為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且屬亞奧運競賽種類及項目之優秀競技運動人才者。
(4)體育高級中學。
2、補助方式
(1)特色運動種類:以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運動會競賽種類為限。
A.體育專業校院,以7種為限。
B.體育高級中學及大專校院設有體育系所者以5種為限。
C.一般大專校院,以不超過3種為限。
(2)改善運動訓練環境:依申請單位之訓練績效、申請內容及經費數額,於本署各該年度預算額度內審查核定。
3、申請程序:申請單位應依本要點規定,於本署規定期間向本署提出申請。

(四)執行成效
1、本計畫自101年推動以來,在輔導發展特色運動團隊部分,原體委會101年度核定補助25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中發展特色運動,共發展27種運動種類,其中培訓男選手1,341人,女選手786人及教練人數196人,總計經費新臺幣2,000萬元整;另外在改善運動訓練環境部分,原體委會101年度核定補助13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總計經費新臺幣1,000萬元整。
2、本署102年度共核定補助29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24種運動,總計補助經費新臺幣2,700萬元整。
3、本署103年度共核定補助29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補助114支特色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新臺幣2,265萬元。
4、本署104年度共核定補助28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補助99支特色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新臺幣1,843萬元。
5、本署105年度共核定補助33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補助104支特色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新臺幣2,241萬元。
6、本署106年度共核定補助36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補助104支特色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新臺幣2,425萬元。
7、本署107年度共核定補助33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106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2,817萬元。
8、本署108年度共核定補助31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99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2,776萬元。

9、本署109年度共核定補助35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110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2,882萬元。
10、本署110年度共核定補助37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123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4,296萬元。
11、本署111年度共核定補助43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130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5,125萬元。
12、本署112年度共核定補助43所大專校院及2所體育高級中學發展特色運動團隊,共發展129支運動團隊,總計補助經費5,265萬元。

(五)未來工作重點
1、為瞭解受補助單位辦理成效,本署得視需要派員前往訪視,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訪視需要,提供詳細資料並作必要之說明。
2、受補助單位執行本要點補助情形及效益,將作為本署爾後辦理本要點補助之主要評估依據;其未依本署核定計畫執行訓練工作、執行效益不佳或所屬選手重複接受補助者,本署爾後不予辦理本要點規定之補助。
3、發展特色運動補助經費未依規定期限前,而報本署核銷者,原核定補助經費,由本署逕予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