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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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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統計
一、國民體適能定義
體適能(
physicalfitness
),係指身體具備某種程度的能力,足以安全而有效地應
付日常生活中身體所承受的衝擊和負荷,免於過度疲勞,並有體力享受休閒及娛樂
活動的能力。
體適能依性質和需要的不同,一般可再分為「健康體適能」和「運動體適能」
二大類。健康體適能是指與健康有密切關係的心肺血管及肌肉組織的功能,而促進
健康體適能,可提供保護身體避免因坐式生活型態所引起的慢性疾病,如心臟病、
腦中風、高血壓及糖尿病等。健康體適能的狀態,通常是以身體組成、柔軟度、肌
力與肌耐力以及心肺耐力等來加以檢測。
運動體適能則是指身體從事和運動有關的體能,又稱為競技體適能,它包含了
敏捷性、協調性、反應時間、速度、瞬發力以及平衡性等六項要素,具備這些能力
的人,除了會有較好的運動表現外,也能較有效率的執行日常活動,享受運動遊戲
及比賽的樂趣。
其實,健康體適能和運動體適能並非毫無交集,健康體適能是運動體適能的基
礎,而運動體適能是健康體適能的延伸,兩者相輔相成。當民眾從事各種體適能活
動如登山、慢跑、游泳、舞蹈及直排滑輪時,如果具備了健康體適能,不僅可以減
低導致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預防心血管疾病的發生,也可以在個人能力範圍內
適度地參加各種運動比賽,向自己的能力或紀錄挑戰。
二、國民體適能檢測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者,鼓勵其參加國民體適能檢測。國民體適能檢
測項目順序如下:
1
、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
BMI
)。
2
、一分鐘仰臥起坐:肌力與肌耐力。
3
、坐姿體前彎:柔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