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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2年申請認定及展延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機構

  • 資料來源:全民運動組 / 洪小姐 / 02-8771-1845
  • 更新日期:113/05/16
點閱:6466

一、收件時間:112年7月19日至112年8月25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料寄送地址:國立體育大學 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案執行小組(333325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三、申請認定資格及審查費:

 

1.符合本辦法第15條規定,為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依法立案或登記,並以從事無動力飛行運動為其業務之一之法人、團體或機構;開設無動力飛行正式課程,並實施飛行實務教學之專科以上學校。

 

2.具有飛行場域之土地所有權或取得使用同意證明。

 

3.聘有具指導員資格之師資。

 

4.具備可供訓練之設施、設備。

 

5.完備之訓練課程規劃。

 

6.檢具五之(一)之資料及繳交新臺幣三千元審查費,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申請展延資格及審查費:

 

1.符合本辦法第18條規定,有意願申請展延之認定訓練機構。

 

2.無違反本辦法第19條規定。

 

3.檢具五之(二)之資料及於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申請展延,並繳交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

 

 

 

五、申請資料表件:

 

(一)申請認定訓練機構:實施計畫書一式10份 (請參考雲端資料夾範本)

 

1.申請表

 

2.審議項目與申請計畫檢核表 (含審查費黏貼匯款憑證)

 

3.申請單位立案證書影本 (學校單位免繳交)

 

4.申請單位組織章程影本 (學校單位檢具課程大綱)

 

5.審查評分項目

 

6.實施計畫書

 

 

 

 (二)展延認定訓練機構:實施計畫書一式10份 (請參考雲端資料夾範本)

 

1.申請表

 

2.審議項目與申請計畫檢核表 (含審查費黏貼匯款憑證)

 

3.申請單位立案證書影本 (學校單位免繳交)

 

4.申請單位組織章程影本 (學校單位檢具課程大綱)

 

5.審查評分項目

 

6.實施計畫書

 

 

 

六、相關申請資料表件及參考範本,請點選以下網址:

 

 

 

訓練機構(新申請認定及申請展延)_雲端資料夾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QEC978BLDVHC2t3x2LdafMp4dZ7Jczf?usp=drive_link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QEC978BLDVHC2t3x2LdafMp4dZ7Jczf?usp=drive_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