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競技運動組 / 蕭小姐 / (02)8771-1958
- 更新日期:1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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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說明
為培育國內運動教練菁英人才,提升運動訓練品質,以厚植我國競技運動實力,即訂定「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
(二)依據:「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辦理。
(三)執行方式:分為「遴派教練出國研習」、「聘請世界級優秀人才指導」及「舉辦國內教練訓練」,其執行內容如下:
1、遴派教練出國研習:
(1)培育對象以持有全國性奧亞運團體核發有效期間內之A級或B級教練證,具有以下成就之一而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工作者為限(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曾任我國參加奧運、亞運、東亞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以下簡稱世大運)、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青奧)、亞洲青年運動會、世界及亞洲單項正式錦標賽或其他經本署認可運動賽會之國家代表隊教練。
B.最近三年內曾指導選手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限最優級組)、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本署主辦之運動聯賽(限最優級組)前六名之教練。
C.經本署審核通過之奧亞運運動種類(項目)具訓練績效或發展潛力之教練。
(2)辦理遴派教練出國研習者,其實際研習訓練課程時間達二週以上(不含交通往返時間),其課程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3)依本要點補助出國研習者,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
(4)補助科目:機票費、簽證及護照費用、教練指導費及訓練機構教育費(含研習費用)、住宿費、生活費(或膳雜費)及保險費等。
2、聘請世界級優秀人才指導:
(1)培育對象以持有全國性奧亞運團體核發效期內之 A級或 B級教練證且具有以下成就之一而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工作者為限(仍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A.曾任我國參加奧運、亞運、東亞運動會、世大運、青奧、亞洲青年運動會、世界及亞洲各該單項正式錦標賽或其他經本署認可運動賽會之國家代表隊教練。
B.最近三年曾指導選手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限最優級組)、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本署主辦之運動聯賽(限最優級組)前八名之教練。
C.最近二年曾指導選手獲得全國性奧亞運團體主辦並經本署核備且參賽隊數八隊以上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最優級組取得前四名。
(2)世界級優秀人才指具有下列成就之一者:
A.曾擔任教練指導非我國籍選手參加國際競賽取得奧運或青奧前三名、各該洲級正式運動會前二名、世界盃(或同等級正式錦標賽)前二名、各該洲級單項總會主辦正式盃賽(或同等級正式錦標賽)第一名。
B.因運動種類特殊性及我國運動發展現況而有前(A)所定賽會(事)以外之指導成就。
C.具有國際運動組織講師資格證書且經各該國際運動組織推薦。
D.具有特殊專項技能指導能力而經本署審核通過。
(3)補助科目:指導費、機票費、保險費、翻譯人員工作費。
(4)受聘人員聘期應達二週以上,最高以六個月為原則。其屬教學績效良好,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有延長聘期之必要者,得於聘期屆滿二個月前繕具申請書向本署提出,並經本署審核後延長聘期,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六個月。但其有特殊情形經本署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3、舉辦國內教練訓練:
(1)培育對象資格:具有全國性奧亞運體育團體核發效期內之各級教練證,且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工作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訓練課程規畫時數應達二十四小時以上。
(3)補助科目:訓練場地租賃費、場地水電支出及清潔費用、訓練器材租用費、講師費、課程助理費、口譯費、消耗性器材、訓練課程教材製作費、保險費、講師交通費、講師及學員膳宿費等。
(四)執行成效
101年度審核通過補助「聘請世界級優秀人才任教」1案、「遴派教練出國研習」6案及「舉辦國內教練訓練」7案,培育教練人數296人。
102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16案,培育教練人數260人。
103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9案,培育教練人數210人。
104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8案,培育教練人數204人。
105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18案,培育教練人數353人。
106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13案,培育教練人數458人。
107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17案,培育教練人數520人。
108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14案,培育教練人數453人。
109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5案,培育教練人數180人。
110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4案,培育教練人數90人。
111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5案,培育教練人數275人。
112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已審核通過之國內外教練研習計畫共計8案,培育教練人數377人。
(五)未來工作要點
1、提升基層教練其教練專業素養。
2、遴送優秀教練至國外參加研習,以吸收國際訓練新知。
3、遴聘外籍教練或教練團隊來臺講習,以加強我國教練技能,循序漸進培育我國國際級金牌教練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