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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署辦理中華民國110年度體育推手奬延長受理日期

  • 資料來源: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劉小姐 / 02-8771-1535
  • 更新日期:2021/08/17
點閱:4586

主旨:公告本署辦理中華民國110年度體育推手奬延長受理日期。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2點及第3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110831日止(郵戳為憑)

二、獎項:分贊助、推展及特別三類,各類別所含獎項及資格條件,悉如附件一。符合各獎項獎勵資格者,得由各單位於推薦截止日前,填妥附件二之表件,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送本署進行審查。

三、評審方式:由本署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聘請媒體、體育團體代表、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及本署人員組成審查會辦理之。

四、表揚日期及獎勵方式:本年度表揚典禮預定11010月份舉辦,並於會中對得獎者頒發表揚獎座。

五、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

六、承辦單位:本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電話(02)87711535,傳真(02)27520200】。

七、前開公告事項嗣後有所變更者,本署得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