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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2年2月20日起適用

  • 資料來源:運動設施組 / 賴小姐 / 02-87711517
  • 更新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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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新聞稿辦理。

 

二、指揮中心於112年2月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112年2月20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

 

三、如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逕洽本部體育署(02)87711517、(02)87711521、(02)8771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