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署辦理114年體育推手獎實施內容及受理推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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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劉瓊玉 / 877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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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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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署辦理114年體育推手獎實施內容及受理推薦事項。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2點及第3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獎項:分贊助、推展及特別三類,各類別所含獎項及資格條件,悉如附件一。符合各獎項獎勵資格者,得由各單位於推薦截止日前,填妥附件二之表件,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送本署進行審查。
三、評審方式:由本署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聘請媒體、體育團體代表、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及本署人員組成審查會辦理之。
四、表揚日期及獎勵方式:本年度表揚典禮預定114年12月或115年1月擇期舉辦,並於會中對得獎者頒發表揚獎座。
五、本案報名相關表件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a.gov.tw)網頁。
六、承辦單位:本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本署總機(02)87711800。
七、前開公告事項嗣後有所變更者,本署得另行公告之。
八、運動部將於114年9月9日掛牌成立,114年體育推手獎將由運動部統籌頒獎事宜。115年推手奬將配合運動部以「組織新造、思想翻轉、全新推進」為主軸,秉持「提倡全民運動風氣、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推展國際運動事務」轉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