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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9年4月30日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組
單位聯絡人:孔昭翔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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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盧淑姿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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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低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對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營運之衝擊,並於5月1日勞動節前給予即時協助,體育署高俊雄署長在4月23日正式宣布對協會人事薪資紓困補助之政策後,體育署相關單位隨即啟動受理申請作業,並已於昨(29)日完成全部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之補助款核發。
自今年初爆發新型冠狀肺炎以來,導致國內外運動賽事紛紛延期或取消,使得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尋求企業贊助及自籌經費更為不易,造成營運的困難。為減輕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因疫情影響所產生之困難及壓力,體育署提供了包括下列各項協助措施:
一、防疫措施:
- 專案同意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於疫情發生期間,辦理各項活動如因延期舉辦、停止舉辦、更改地點、更改機票或採購直飛機票致使經費增加,可於109年度工作計畫中覈實核結。
- 疫情期間添購必需之防疫用品,經費上限新臺幣30萬元,可於合理範圍內核支。
二、營運紓困措施:
- 補助推動企業聯賽,包括辦理企業聯賽所需之營運成本(如賽務、轉播及行銷等經費)、提高企業隊伍組訓經費及放寬補助比例上限等。
- 專案增補人事薪資酬勞費用,包括員工薪資及雇主負擔等,截至昨(29)日,除中華民國壁球協會不申請外,已全數完成42個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之撥款,第1期補助款總計新臺幣1,518萬2,000元,預計可受惠人數187人。
- 專案免除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109年度工作計畫10%自籌款之限制。
體育署將秉持行政院指示「申請條件寬鬆」、「作業流程快」、「撥款方便」3大原則辦理各項紓困措施,協助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得以正常營運,俾能持續提供國家代表隊選手培訓參賽相關支援服務,並於疫情紓緩後,賡續推展各項全國性賽事活動。
(附件照片1)1090430-2-體育署高俊雄署長(中)說明特定體育團體特別紓困措施
(附件照片2)1090430-2-特定體育團體特別紓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