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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0年3月16日
發稿單位:全民運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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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王力恆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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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體報導中華民國臺灣競技啦啦隊協會相關爭議,教育部體育署旋即請協會說明,並請協會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針對明確違反情形,將扣減年度補助經費。
有關媒體報導詐領補助經費一事,體育署前曾接獲相關陳情,已調閱該協會近年出國比賽單據,釐清該協會擔任國際裁判者,並未重複向體育署及國際總會申請經費。未來體育署將持續輔導該會充實國際裁判人才,避免國際裁判兼任同一賽事的教練。
另外,媒體報導該協會人員在全國性啦啦隊比賽擔任其子參賽組別的裁判,經查係109年12月全國啦啦隊錦標賽,確有裁判人選未迴避的情形,體育署已要求該協會落實利益迴避原則,健全裁判遴選機制,不得再有選手直系親屬擔任裁判,若有違反情形,將扣減年度補助經費。
有關媒體報導109年全國啦啦隊錦標賽,暖身練習場地無燈光影響選手安全情事,經向該協會及參賽隊伍教練詢問,該場賽事參賽隊伍眾多,選手於開放空間練習,燈光未於第一時間打開,接獲反映後已開燈供選手練習。體育署除將針對此事再行查明,並已要求該協會舉辦賽事務必提升賽事品質及留意選手安全。
至於參賽者反映賽事報名費及商品販售一節,體育署除將再行查證,並輔導協會於收取相關費用後,應依法辦理事後財務收支公開徵信,其全年度收支決算,亦需依《國民體育法》規定辦理會計師查核簽證。
教育部體育署將持續依據《國民體育法》及相關子法,落實協會輔導訪評制度,各協會會務辦理情形,也將做為經費審核補助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