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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修正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 降低山岳意外發生

點閱:3164

發布日期:113年7月26日

承辦單位:全民運動組

單位聯絡人:莊家幸專員

電話: 02-8771-1993

E-mail: leojulie@mail.sa.gov.tw

新聞聯絡人:杜世娟科長

電話:02-8771-1022

 E-mail:smalldu@mail.sa.gov.tw


臺灣山林豐富多元,民眾選擇至都市近郊山林間漫步,或背上裝備進行多天數的高山挑戰已蔚為風潮。教育部體育署於今(113)年7月15日修正發布「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呼籲民眾參與登山活動應有風險自負的觀念,考量自身體能擇選適當登山路線,並視路線需要擬定計畫書、設定留守人等,倘需專業山域嚮導帶領,應慎選合法業者,聽從山域嚮導指示,以維護自身安全,降低意外發生。

體育署109年配合開放山林政策,擬定「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以行政指導方式提醒國人登山安全及風險自負觀念,作為民眾參與登山活動的參考。近年登山相關事故頻傳,體育署檢視實務現況並研議後,修正發布「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本次修正除相關文字及定義再明確、增加主辦登山活動者應為登山者辦理保險及進行風險告知外,亦提供登山體能及裝備建議表,揭露風險、裝備等資訊供民眾參考評估自身能力,以及提供登山計畫範例協助民眾事先考量規劃各項因素擬訂完善登山計畫。

登山活動是民眾極易親近從事的活動之一,但為了自身安全,民眾平時需規律運動,於登山前應蒐集相關行程資訊、準備完善登山計畫、提升個人山域知能,如選擇相對具挑戰性的登山路線,應提早鍛鍊加強自我體能。此外,結伴登山建議為認識熟悉的人員組隊互相照應,若有尋找業者協助登山的需求,務必慎選業者並建議選擇具備山域嚮導的辦理單位。

體育署表示,近年全球氣候急遽變化,今夏已有頻繁即時強降雨等劇烈天候情形發生,民眾進行登山活動時,應事前留意氣象預報,登山活動進行中隨時注意天氣變化,適時評估體能及負荷後,撤退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別忘了,山,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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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附件照片1)1130726-1-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發布「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呼籲民眾參與登山活動應有風險自負的觀念,考量自身體能擇選適當登山路線。(左起: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洪志昌副署長及全民運動組杜世娟科長)

(附件照片1)1130726-1-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發布「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呼籲民眾參與登山活動應有風險自負的觀念,考量自身體能擇選適當登山路線。(左起: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洪志昌副署長及全民運動組杜世娟科長)

(圖)(附件照片2)1130726-1-體育署呼籲民眾視路線需要擬定計畫書、設定留守人等,倘需專業山域嚮導帶領,應慎選合法業者,聽從山域嚮導指示,以維護自身安全,降低意外發生。

(附件照片2)1130726-1-體育署呼籲民眾視路線需要擬定計畫書、設定留守人等,倘需專業山域嚮導帶領,應慎選合法業者,聽從山域嚮導指示,以維護自身安全,降低意外發生。

(圖)(附件照片1)1130726-1-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發布「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呼籲民眾參與登山活動應有風險自負的觀念,考量自身體能擇選適當登山路線。(左起: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洪志昌副署長及全民運動組杜世娟科長)
(圖)(附件照片2)1130726-1-體育署呼籲民眾視路線需要擬定計畫書、設定留守人等,倘需專業山域嚮導帶領,應慎選合法業者,聽從山域嚮導指示,以維護自身安全,降低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