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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成立運動部 體育署與特定體育團體交換意見

點閱:1661

發布日期:113年10月14日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組

單位聯絡人:孫佩妤小姐

電話:02-8771-1725

E-mail:sun88@sa.gov.tw

新聞聯絡人:謝奇穎科長

電話:02-8771-1855

E-mail:kawamig@mail.sa.gov.tw


教育部體育署今(14)日下午召開「運動部(名稱暫定)」籌備工作進度說明會,邀請73個特定體育團體與會交換意見,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親自聽取及回應特定體育團體的意見,強調運動部的成立將會帶給體育團體發展更多的助益,凝聚體育團體對於未來運動部的共識。

本次說明會由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簡報籌備進度,內容分為願景目標、核心價值、組織規劃、業務推動策略、促進體育團體良善治理輔導策略等層面,並特別針對未來特定體育團體在運動部成立後所面臨的轉變,強調運動部的成立將可提升特定體育團體的組織效能及良善治理觀念,並帶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及體育賽事產業化的政策目標。

鄭世忠署長於綜合座談階段,詳細瞭解各特定體育團體對於運動部的期許與建議,針對與會團體代表所關心的議題,包括臺灣各區域競賽場館需求、運動禁藥管制輔導、特殊族群體育發展、身心障礙運動的支持、冬季運動項目推展、出國參賽資源挹注,以及未來運動部與教育部在各級學生聯賽推展、績優學生運動選手輔導權責分工、全民運動推展與競技選手培育輔導權責歸屬、縣市政府的業務分工窗口等,逐一回復規劃方向;並進一步告知各團體目前是運動部籌備的第一階段,有關各體育團體所關心的實務運作等議題,後續也將會納入籌辦階段工作討論事項,為運動部的成立做好最完善的銜接準備。

鄭世忠署長表示,行政院今年8月邀集運動教練、國家代表隊選手、產業代表及其他體育界人士組成諮詢小組,迄今已召開3次諮詢小組會議討論運動部的願景與價值。而特定體育團體屬於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全國性單項運動團體,具有參與代表臺灣組隊參與國際活動之權利與義務,更是國內運動推展、選手培育及國際參與的重要關鍵組織。體育署藉由與特定體育團體的座談活動,將更深入掌握未來運動部與體育團體的合作方向。

(圖)(附件照片1)1131014-2-教育部體育署召開「運動部(名稱暫定)」籌備工作進度說明會,邀請73個特定體育團體代表出席,交換意見。(前排右4 體育署鄭世忠署長)

(附件照片1)1131014-2-教育部體育署召開「運動部(名稱暫定)」籌備工作進度說明會,邀請73個特定體育團體代表出席,交換意見。(前排右4 體育署鄭世忠署長)

(圖)(附件照片2)1131014-2-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親自說明未來運動部(暫定名稱)成立後,將帶給體育團體發展更多的助益,以凝聚體育團體對未來運動部的共識。

(附件照片2)1131014-2-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親自說明未來運動部(暫定名稱)成立後,將帶給體育團體發展更多的助益,以凝聚體育團體對未來運動部的共識。

(圖)(附件照片3)1131014-2-本次說明會分為願景目標、核心價值、組織規劃、業務推動策略、促進體育團體良善治理輔導策略等層面(圖為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

(附件照片3)1131014-2-本次說明會分為願景目標、核心價值、組織規劃、業務推動策略、促進體育團體良善治理輔導策略等層面(圖為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

(圖)(附件照片4)1131014-2-有關各體育團體所關心的實務運作等議題,後續也將會納入籌辦階段工作討論事項,為運動部的成立做好最完善的銜接準備。

(附件照片4)1131014-2-有關各體育團體所關心的實務運作等議題,後續也將會納入籌辦階段工作討論事項,為運動部的成立做好最完善的銜接準備。

(圖)(附件照片1)1131014-2-教育部體育署召開「運動部(名稱暫定)」籌備工作進度說明會,邀請73個特定體育團體代表出席,交換意見。(前排右4 體育署鄭世忠署長)
(圖)(附件照片2)1131014-2-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親自說明未來運動部(暫定名稱)成立後,將帶給體育團體發展更多的助益,以凝聚體育團體對未來運動部的共識。
(圖)(附件照片3)1131014-2-本次說明會分為願景目標、核心價值、組織規劃、業務推動策略、促進體育團體良善治理輔導策略等層面(圖為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
(圖)(附件照片4)1131014-2-有關各體育團體所關心的實務運作等議題,後續也將會納入籌辦階段工作討論事項,為運動部的成立做好最完善的銜接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