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與運科中心公告「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照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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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3年12月12日
發稿單位:學校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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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基層扎根、廣植足球運動人口」之政策,教育部體育署積極推展學生足球運動,並期望透過足球運動,鼓勵學童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惟對於身心尚在發展階段的兒童與青少年在從事足球運動時,如何兼顧健康成長,避免傷害,也愈漸受到重視。為此,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別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期降低兒童及青少年在從事足球運動時的風險。
足球為國際受歡迎的運動之一,在基層足球訓練中,有關頭頂球動作的指導,已成為大家關注的議題。尤其,在兒童與青少年的訓練及比賽中是否適用頭頂球動作的規範,蘇格蘭、英格蘭、美國、紐西蘭及日本等國家已針對兒童與青少年頭頂球訓練導入運動指導方針,並限制或禁止訓練和比賽中的頭頂球動作,其目的為降低兒童與青少年發生頭部傷害。
為全方面瞭解各專業領域對於足球運動訓練對兒童及青少年身體發展的影響,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以跨領域方式邀請運動醫學、小兒神經醫學、運動科學、各教育階層之足球教練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等專家學者,召開「兒童與青少年運動訓練指引建置計劃-足球頭頂球訓練指引」座談會,共同研商「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
座談會中,小兒神經醫學會林建志醫師指出,「從小兒神經學的角度切入,人體腦部的發育要到11歲時,才會達到大人腦細胞數量的95%,若是在發育階段即產生腦損傷,可能會影響到未來的認知功能表現」。復健科鄭惟仁醫師則強調,「青少年屬於一個變動階段,介於兒童與成人之間,且12歲以後腦部發展才逐漸成熟。因此,在腦部發展成熟前,須有相關的保護規範。」
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表示,為預防及避免兒童與青少年於足球訓練頭頂球造成生理上的傷害,有利的策略應包括,教導正確的技術及研議合適的比賽規範。因此,研擬規劃的「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中,建議6歲以下兒童不應安排頭頂球訓練;9歲至12歲兒童若有頭頂球訓練需求,建議採用氣球或泡棉球進行訓練,同時漸進式的強化核心穩定性及頸部力量;12歲至15歲建議使用4號球或最低氣壓5號球進行訓練,並針對頭頂球訓練量進行評估與紀錄,隨時留意選手身體狀況。
足球運動作為最適合兒童與青少年身體發展協調及平衡時從事的運動項目之一,除提升體能和專業技術之外,亦能培養人格受挫力、團隊精神及思考能力。近年來基層足球參與人口成長迅速,為保障兒童及青少年參與足球運動之安全性,並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身體健康與健全之身心發展,體育署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期盼能透過「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以及完善的分級競賽規範,降低兒童與青少年進行頭頂球動作的潛在風險,以保障選手安全及健康成長。
(附件照片1)1131212-1-教育部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表示,兒童及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時,應兼顧健康成長及避免傷害。
(附件照片2)1131212-1-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別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期降低兒少在從事足球運動時的風險。(圖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 黃啟煌執行長)
(附件照片3)1131212-1-許多國家已針對兒童與青少年頭頂球訓練導入運動指導方針,禁止6歲以下兒童進行頭頂球動作,並建議9-12歲兒童採氣球或泡棉球練習。(左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黃香萍研究員、黃啟煌執行長、教育部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適康復健科診所鄭惟仁醫師及體育署學校體育組黃宇瑀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