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推動國立高中職體育班 聘任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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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年12月12日
發稿單位:學校組
承辦人:楊金昌/呂生源科長
電話:(02)8771-1019 / (02)8771-1986
E-mail:jinchang125@mail.sa.gov.tw
教育部體育署推動102學年度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聘任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試辦計畫,核定以桃園農工、豐原高商、新豐高中、臺東體中作為試辦學校,4校將各專案約用1名運動傷害防護員,依「運動防護與管理」、「區域醫療服務網建置」與「運科訪視與衛教指導」三大策略執行,進行區域性中小學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學校巡迴輔導。體育署預定103年進行績效檢討,作為評估後續逐步擴大推展至全國各區域的參考,落實照顧基層運動選手。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輔導體育班合聘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之人員,巡迴各校協助體育班,辦理運動傷害防護工作。體育班得結合運動志工,協助運動訓練相關事務。」體育署將逐步推展所屬國立高中職配置運動傷害防護員計畫,並巡迴服務區域內相關中小學。目前4個試辦體系初步規劃服務的三級學校如下表:
體系 |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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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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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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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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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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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農工
壽山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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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商
大甲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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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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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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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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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國中
青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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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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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仁國中
仁德國中
永康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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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中國中部
寶桑國中
新生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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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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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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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仁國小
文化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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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立桃園農工為例,該校體育班對外比賽成績優異,田徑隊獲得102年全中運女子田徑總錦標、跆拳隊獲得102全中運高中男子團體組季軍、棒球隊獲得101學年度全國高中棒球聯賽鋁棒組第6名,培養出多名獲得國手資格的學生,此次獲得體育署核定補助聘任專職運動傷害防護員,將能提供該校及區域巡迴學校體育班學生合計約350位之健康照護工作,包括:訓練過程與賽季期間之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建等運動照護與健康管理等事項(輔導重點與執行策略詳見附件)。
另外,建置區域醫療服務網為例,國立體育大學將輔導國立桃園農工等學校之區域內的桃新醫院、長庚醫院、敏盛醫院與鄰近區域之骨科、復健科、家醫科與內科診所洽談合作模式與特約服務內容(如:提供優先掛號、掛號費減免優惠、診療等特約診治服務(green pass))提供特約運動傷害與運動醫學門診,免除掛號與候診時間,提升就醫品質。
體育署後續將與國立體育大學、成功大學等大專校院洽商成立區域輔導中心,結合高等教育豐沛的專業資源協助中小學運動傷害防護體系之推展,而高中職端持有合格證照的運動傷害防護員,也可以協助輔導大專校院運動保健、運動健康科學、運動醫學等相關科系主修運動傷害防護專長之學生專業實習,促成大專校院與中小學攜手合作,發展我國學生運動選手的健康照護體系。
本計畫推動的預期效益包括:降低學生選手受傷比率,強化學生傷後復健與合作醫院的後送機制,搭配運動科學計畫提升選手的生理素質及條件,有效進行優秀選手的培育及延長選手運動生涯。體育署期待透過本試辦計畫與後續的擴大推展,逐步為國內學校體系的運動競技人才建構完善的健康照護系統。
體育署除帶頭推動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並已完成巡迴專任運動教練補助規定草案,將持續鼓勵與輔導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等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共同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相關規定,包括設有體育班學校應置專任運動教練及進用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以完備學校體育人才照顧系統。
附件: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輔導重點與執行策略
一、運動防護與管理
(一)執行方式
1.遴選運動傷害防護實習學生,協助二級以上區域輔導學校體育班學生之傷害防護與管理工作。
(1)每區域輔導學校選派一名實習生隨隊實習。
(2)參與本計畫須為主修運動傷害防護專長之四年級學生,且取得並持有有效期限之初級救護技術員證書或高級急救證。
2.組成運動傷害防護輔導小組,規劃各項工作執行流程,定期與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與各區域輔導學校實習學生召開工作討論會議。
(二)執行內容
1.輔導建立運動防護與管理工作流程。
2.輔導體育班學生病史調查、健康管理與傷害防護記錄之建立、填寫與管理。
3.輔導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
4.輔導規劃緊急應變計畫。
5.輔導各項運動防護工作之執行,包含:
(1)運動傷害預防:
A.透過各項檢測評估運動員的身體狀態,篩檢與傷害、健康有關之危險因子。
B.檢視訓練環境狀態,必要時,提供教練有關運動安全與訓練內容調整之相 關建議。
C.定期檢查運動器具及場地安全、護具可使用性與維護。
D.施予合適的貼紮與包紮。
E.協助體能調整與訓練(柔軟度、肌力、神經肌肉控制…)。
(2)急性傷害初步評估與處理:
A.評估傷害機轉、受傷範圍與情況、傷害嚴重度。
B.使用適當急救技術,提供送醫前之緊急處置。
C.辦別傷害嚴重程度,必要時啟動運動醫療系統。
(3)傷害後防護與復健:
A.安排前往特約醫療院所進行詳細診療,依醫囑執行傷後復建計畫。
B.傷後體能調整與訓練。
二、區域醫療服務網建置
(一)執行方式
1.與區域輔導學校週邊之桃新醫院、敏盛醫院與鄰近區域之骨科、復健科、家醫科與內科診所洽談合作,提供特約運動傷害與運動醫學門診。
2.輔導區域醫療院所醫事人員認識運動競技之特性,建立運動醫療基層體系。
(二)執行內容
1.洽談區域輔導學校體育班特約醫療院所,建立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之學校體育班特約醫療院所名單。
2.舉辦每學期舉辦區域醫療服務座談會,說明運動競技特性、體育班學生需求、區域醫療服務重點與運行方式。
3.輔導規劃運動傷害與運動醫學特約門診時間表(醫療院所、時間與醫師名單)。
4.輔導建置運動醫療服務系統,提供優先掛號、掛號費減免優惠、診療等特約快速診治服務(green pass),免除掛號與候診時間,提升就醫品質。
5.輔導認識運動員用藥規範與禁藥管制項目。
6.輔導建立醫療院所與區域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之分工合作模式與標準作業流程,建立完整體育班學生診療紀錄與管理。
三、運動防護訪視與輔導
(一)執行方式
1.配合區域運科中心之運動科研輔導項目,擴大範圍至區域輔導學校體育班學生。
2.邀請國立體育大學運動與健康科學學院、競技學院具有運動營養、運動保健、體能評量與運動訓練專長教師、博碩士班研究生協助右列指導與輔導計畫。
(二)執行內容
1.執行功能性動作篩檢計畫,進行肢體動作與控制評估,了解運動員於專項運 動時之危險因子,做為體能調整之參考依據。
2.進行身體組成測量,分析肢體肌肉分布情形,提供體能訓練與調整、體重管理與營養相關建議。
3.協助建置區域運動醫療服務網,規畫特約運動傷害門診、運動員健康檢查系統。
4.協助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規畫與舉辦運動防護與營養講座,邀請二級以上區域輔導學校之教職員、體育班學生及其家長與會,介紹與說明本輔導計畫各項檢測之目的、重要性及執行內容,並提供傷害防護與營養衛教講座。
5.協助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規畫與舉辦運動安全與防護衛教講座,邀請一級學校之教職員、體育班學生與家長與會,針對運動傷害預防與處理、體育運動之運動安全等主題進行衛教講座。
6.每學期為特約醫療院所舉辦運動禁藥講座,輔導區域醫療服務網之醫護人員認識運動員用藥與禁藥管制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