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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研修國光獎勵機制 建構優質競技環境

點閱:4897 發布日期:102年5月31日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組
承辦人:李科長昱叡/洪助理研究員乙仁
電話:8771-1862/02-87711863
E-mail: z026@mail.sa.gov.tw

針對近來我國選手在國際運動賽場上的優異表現,激發國人對於運動關注及熱潮,教育部體育署已著手研修相關法規,未來將以更為合理獎勵機制,鼓勵選手精益求精,爭取榮耀。

對於今年中華棒球代表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優異的表現,以及莊智淵、陳建安搭檔接連擊退中國對手,勇奪世界桌球錦標賽男子雙打金牌,創下我國桌球世錦賽首金的紀錄,體育署除感謝選手們平日辛勤的苦練外,為使現行獎勵機制如何更契合國際發展現勢及社會期待,刻著手展開相關法規的研修工作。

今年3月間中華代表隊參加本屆世界棒球經典賽,創下我國歷屆參賽以來的最佳成績,棒球隊選手在比賽中的拼搏精神,重新帶動球迷及民眾對於國內職棒的熱情。惟因世界棒球經典賽未列國光體育獎章獎勵範圍規定,體育署為鼓勵中華代表隊選手的表現,特於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中,以「專案激勵金」方式發給本次參賽代表隊選手及教練每人新臺幣20萬元。我國桌球代表隊男子雙打選手莊智淵、陳建安在今年的巴黎世錦賽過關斬將,為我國贏得史上首座冠軍盃,因國光體育獎章獎勵第4條相關規定,以公務預算編列經費,頒給兩位選手二等三級國光獎金每人各新臺幣90萬元,以鼓勵選手再接再厲取得好表現。

對於國內媒體與民眾近來廣泛討論國光獎章獎勵金發給及獎勵賽事的規定,認為政府「目標在於奧運金牌,其他比賽奪得金牌,也只需高興一天」的說法,只重視奧運會及亞運會競賽成績,體育署則提出鄭重澄清。體育署重申,各項運動選手為競技成績拼博的努力,都具有深刻的意義與崇高的價值,值得國人驕傲與肯定。而獎章及獎金獎勵目的,在於策勵選手挑戰極致。

體育署表示,無論棒球或各項運動種類,其競技運動之推展向為體育政策施政之工作重點,而奧運及各單項國際競賽更是各國展現國力的舞臺,為建置更優質的獎勵制度,體育署自今年1月迄今,已經召開10次會議及2場公聽會,針對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敘獎等級及金額,將朝向運動賽事性質差異規劃合理的獎勵機制,以符國際競技運動發展現況,體育署未來也將持續引進民間企業資源投入運動產業發展,擴大獎勵機制的範圍與資源,建構我國競技運動長遠發展的優質環境,以實質的作為激勵選手戮力奮發向上,為國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