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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對立法委員黃國書在臉書就體育運動團體訪評結果未經詳查之發言表達遺憾

點閱:3176 發布日期:106年4月29日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組
單位聯絡人:李科長昱叡
電話:02-87711862
E-mail: li542058@mail.sa.gov.tw

有關立法委員黃國書在臉書,對體育署以ㄧ張A4公布體育運動團體訪評結果,表示相當火大乙案,體育署對未經詳查之誤導,深感遺憾並說明如下:
一、體育署辦理體育運動團體訪評目的,主要在輔導體育運動團體增進內部組織會務運作效能、健全財務與會計制度以及強化運動業務推展績效,以增強其效能與績效。
二、體育署針對本次體育團體訪評執行情形與結果,特於106年4月28日主動召開記者會說明,並同時將各協會訪評報告公告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sa.gov.tw/wSite/ct?xItem=34652&ctNode=2705&mp=13)。並將訪評報告函送各單項運動協會。
三、體育署亦認知國人對體育運動團體的改革有著深切期盼,因此推動本次體育運動團體的訪評工作,特別委託台灣評鑑協會專業團隊負責訪評事務。在指標的規劃、訪評工作的安排,以及訪評委員協助下,終完成本次訪評工作並公布週知。
四、體育署表示,在推動體育運動團體的訪評工作上莫不盡心盡力,惟立委在監督之餘,未經詳查即在臉書發布與事實不符及指責體育署的訊息,同時亦引起部分媒體未求證的報導,這對訪評團隊與同仁的努力非常不公平,體育署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