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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成績優良學生輔導升學甄試術科檢定於105年5月29日辦理

點閱:3355 日期:105年5月26日
發稿單位:學校組
承辦人:蔡玫君/呂生源科長
聯絡電話:(02)8771-1029/8771-1986
E-mail:mctsai@mail.sa.gov.tw
105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學科考試日期為105年5月28日,術科檢定日期為105年5月29日,錄取分發放榜日期為105年6月17日,有關甄審運動成績等級及甄試運動等級加分方式,均載於招生簡章,可至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http://issport.camel.ntupes.edu.tw)查詢。
105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報名,已於本(105)年5月3日截止,有關國中升高中職招生名額,甄審計有257名,甄試計有122名;報名人數甄審計有6人,甄試計有58人;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委員會統計,近5年國中學生經由甄審分發之人數均在10人以下,經由甄試分發之人數為數十人不等。
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以甄試方式升學者,應參加學科考試,但國中學生升學高中或五專者,以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取代甄試學科考試,免參加學科考試;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取得之運動成績係參加賽會種類或項目屬賽會競賽規程之團體競賽者,應參加專長術科檢定,但具有相同運動種類國家代表隊證明或參加個人賽符合甄試資格者,免參加術科檢定。
另外,得申請甄試學生,係指依本辦法規定參加國際賽會或國內全國性運動賽會獲得相當成績者。其中有關國內全國性運動賽會,除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核定辦理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外,另包括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並經本部核定之錦標賽(以下簡稱甄試指定盃賽)。
教育部每年核定之甄試指定盃賽約40餘項,考量國內具甄試資格之運動種類及賽事已達一定數量,為維持運動績優生之競技水準並期名實相符,以不核定新增運動種類及其賽事為原則,惟情形特殊且同時符合申請條件者仍得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包括:該運動種類符合國家重大體育政策之發展規劃;該運動種類屬競技運動而非推廣性運動,且符合運動健康之正面效益而無負面影響;近3年內每年皆曾舉辦該運動種類之全國性運動錦標賽1場以上,且每場參賽學生總人數皆達64人以上;申請之運動總(協)會應為本署或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之國際運動組織正式會員,且近4年曾獲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准培訓該運動種類之國家代表隊。但當學年度符合前揭條件之運動總(協)會並未申請辦理且屬奧運或亞運比賽項目之運動種類,得由已符合前述第(一)至(三)款規定之運動總(協)會專案申請辦理,其主辦權以1學年度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