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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 計有45個團體及個人接受表揚

點閱:3782 發布日期:104年9月10日(四)
發稿單位:學校體育組
單位聯絡人:呂生源科長/李展瑋先生
電話: 02-87711986/02-877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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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體育健兒在今(104)年光州世大運勇奪6金12銀18銅表現傑出,許多優異選手於在學期間即受發掘與栽培,學校體育的推展、體育團體的支持、教練及老師的付出,均功不可沒。體育署「104年度推展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的獲獎名單,計有45個團體及個人獲獎,並於104年9月14日下午2時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禮堂(國家三級古蹟)舉行頒獎典禮,以彰顯對推廣學校體育的重視,鼓勵長期投入學校體育活動推展的特殊貢獻者。
體育署表示,運動是增進健康的重要方式,更能改造大腦、提升智力,也是發展人際關係、培養積極正向的生活方式、以及促進道德發展的重要途徑。我國「國民體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國民體育之實施,以鍛鍊國民健全體格,培養國民道德,發揚民族精神及充實國民生活為宗旨。」學校體育是陶鑄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的重要方法,是提升國民體能的基礎,更是優秀運動選手選才、育才及成才的搖籃。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的國民體育法,第6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外,運動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養成學生規律運動的習慣,促進身心靈的健康,也希望透過學校體育的健全發展,能夠在各級學校發掘我國潛力選手。
教育部體育署為表揚推展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自民國92年起,每年舉辦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與頒獎活動,獎勵其推展學校體育,提升學生體適能、增進運動技能及促進學生身心發展,並落實學校體育活動推展、培養基層優秀運動人才與培育活力青少年的卓越貢獻。
本次團體獎項包括績優機關獎與績優學校獎等2項;個人獎項包含教學傑出獎、活動奉獻獎、運動教練獎及終身成就獎等4項,歷經縣市初選推薦,並由教育部體育署遴聘專家學者進行決選,最後計有45個團體與個人獲得殊榮(得獎名單詳如附件)。
在一年一度的頒獎典禮中,教育部特別向許多為學校體育竭誠付出的機關、學校、團體與個人,以及長期贊助、辦理各項體育活動的團體獻上最高敬意!由於他們的努力與付出,不但活絡臺灣的體育基礎教育,也培訓出不少運動菁英人才。體育署期盼藉由表揚活動,能讓更多人投入學校體育教育的行列,讓我們的學生更為健康充滿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