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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正式營運 我國競技運動發展邁向新紀元

點閱:4746 發布日期:104年1月5日
發稿單位:競技組
單位聯絡人:李科長昱叡/于道弘運科秘書
電話:02-87711862/02-877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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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於103年1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教育部體育署全力籌備,原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自104年1月1日起正式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並定於104年1月5日上午11時,於高雄市左營區中心現址舉行盛大揭牌典禮,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將親臨會場,見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歷史的一刻,宣布我國競技運動發展進入新紀元。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法人化後,將肩負推動國家運動訓練事務,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的任務,組織作業、經費與決策具有自主性,其人事、建設、採購、財務及募款都將有更大彈性空間。另外也可引進民間資源協助推動,提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整體組織營運之專業經營及效能,期效提升我國競技運動之國際競爭力,達成2016里約奧運、2017臺北世大運及其他重大國際運動賽事締造佳績之目標。

為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培訓事務與國家體育政策能緊密連接,落實國家競技運動之選、訓、賽、輔相關業務,讓2016年里約奧運培訓業務能順利銜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首任董事長由教育部陳德華政務次長擔任,董事中包括政府機關代表教育部體育署何卓飛署長、原住民族委員會陳張培倫副主任委員、國立體育大學高俊雄校長、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林華韋校長、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蔡辰威榮譽主席及林鴻道主席、蔡賜爵副主席、廖裕輝副主席、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張朝國會長、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黃敏惠理事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美燕教授、法規專家黃英霓等各界重要人士,另曾代表我國於國際體育賽事創下卓越成就的錢薇娟及陳詩欣皆為董事代表。另外三位監事則分別由飛躍羚羊紀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鄭志富副校長及嘉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嘉松會計師擔任。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成立後,將可配合政府體育政策及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對國內體育運動之發展,提供更大貢獻,並得以強化我國在國際競技上之實力,因應未來之挑戰,俾達成國家運動人才培育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