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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李瑞莎女士反應110年全國韻律體操錦標賽相關問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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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0年11月1日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組

單位聯絡人:孔昭翔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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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盧淑姿科長

電話:02-877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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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莎女士今(1)日反應110年全國韻律體操錦標賽相關問題,體育署已接洽中華民國體操協會(以下簡稱體操協會)瞭解賽事規劃,林騰蛟代理署長也聯繫李瑞莎女士,感謝她對體操發展的投入及建言,針對李瑞莎女士所提相關問題,體育署初步瞭解如下:

一、練習區無設置軟墊及練習時間不足:體育署表示,所有的賽事活動應以安全為第一考量,本次賽事場地安排部分,舉辦單位未於練習場地鋪設軟墊及練習時間不足,產生外界對選手參賽安全的疑慮,體育署已要求體操協會確實檢討改善,後續賽事場地規劃應以更高的安全標準安排。

二、有關裁判評分依據及教練與裁判資格問題:涉及體操規則及技術專業認定,體育署將進一步洽邀雙方瞭解具體意見,進行溝通,確保符合國際規範。

三、洗手間在場館外:本次賽事使用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韻律體操項目之比賽場館,該場館內並未設置洗手間,將請體操協會檢討在場館安排或設置時,應再審慎考量選手需求,妥適規劃。

針對本次賽事現場規劃狀況,體育署將專案處理追蹤,以保障選手權益為前提,檢討賽事籌辦相關問題,後續將持續督導體操協會完善相關賽事之籌辦與規劃,日後務必提供選手最好的參賽環境,改善情形將納入體育署對該協會考核與獎補助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