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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各室內外運動場館淋浴設施 自即日起有條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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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0年9月1日

發稿單位:運動設施組

單位聯絡人:賴亦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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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鄒艾紋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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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今(1)日宣布,自即日起在維持基本防疫管制條件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下,以現行防疫管理措施,再進一步鬆綁及調整。針對室內外運動場館及游泳池研擬可行之淋浴設施開放方案,並報請指揮中心同意鬆綁及調整措施如下:

1.淋浴設施開放採單一出入口。

2.淋浴完有專人清潔消毒,以避免地面積水或排水孔阻塞。

3.淋浴間間隔交替使用、人員保持1.5公尺社交安全距離,淋浴後應立即戴口罩。

4.冷熱水池、SPA區、兒童戲水池等附屬設施為有條件開放,使用設施結束後應立即上岸戴上口罩,分時段管制,且定期於分時段之間清消,並依照指揮中心規範或各地方政府規定辦理。

5.密閉且不通風之空間,如蒸氣室、烤箱等,仍維持不得開放。

6.請業者或學校善用人力資源,妥善規劃場地開放及防疫作為,倘有行政能量短缺等窒礙因素致暫時停止開放,亦請於因素排除後開放。

教育部體育署指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穩定,並持續維持二級警戒情況,為讓民眾運動更具品質,在維持基本防疫管制作為下,教育部體育署配合民眾生活需求,再調整鬆綁相關措施,後續亦將持續關注疫情發展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指引規定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