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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全民運動組 / 謝先生 / 8771-1840
  • 更新日期:113/05/01
點閱:502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無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10日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 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 具公務經驗及體育運動背景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辦理全民運動推展行政業務

  • 辦理職工運動相關業務。
  • 全國性體育團體(舞蹈類)業務 (如經費補助、公假函轉等業務輔導)。
  • 協會財務查核。
  • 辦理本署官網資料上、下架事宜。
  • 綜整本組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審查會議資料、專案補助、主管週報及署務會報回復資料彙整等。
  • 各項補助案件計畫審核、經費核銷作業。
  • 專案計畫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10樓(全民運動組)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得依面試結果調整),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 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5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 僱用期間:聘僱用至116年3月24日或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復職前一日(代理期間以被代理人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 聯絡人:全民運動組施科長,聯絡電話:02-877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