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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簡任10職等文教行政職系副組長職缺公告

  • 資料來源:競技運動組 / 沈小姐 / 0287711941
  • 更新日期:110/04/21
點閱:620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文教行政
職  稱:副組長
官等職等:簡任第10職等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0年4月16日~110年4月2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研究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調任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四)熟悉競技運動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運作,具備競技運動規劃及推動之專業知能,並有地方政府相關業務主管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輔助奧運、亞運、世大運等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之選、訓、賽、輔、獎之督辦推動事項。
(二)輔助各級運動選手培訓之督導推動事項。
(三)輔助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各級體育團體、訓練單位之輔導、考核事項。
(四)輔助運動科研、傷害防制、藥檢教育等督辦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4樓(本署競技運動組)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另請應徵者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公告消息/徵才資訊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f006@mail.sa.gov.tw
(五)初審合格者,由本署擇優通知甄試,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視面視成績錄取正取1人、並得增列候補名額,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七)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沈小姐,電話:02-8771-1941,電子郵件信箱f006@mail.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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