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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國際組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教育部體育署
  • 更新日期:2019/09/24
點閱:4781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教育行政
職  稱:助理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07年1月8日~107年1月15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語文能力:英檢初級以上或具第二外國語專長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國際體育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本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及履歷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0082@mail.sa.gov.tw,並自行列印1張,併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自述欄不得空白,並需黏貼照片)。
2.考試及格證書。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5.證照、外語檢定證明。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應徵相關資料,請於107年1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助理員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