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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人事室 / 馮秀雲 / 02877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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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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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0年6月1日~110年6月4日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須具公務經驗,並以具工作項目所列人事經驗者優先考量。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並在單位主管監督下,能運用過往公務經驗及所具備之學識獨立判斷、辦理人事專業方面繁重事項業務。
(四)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核薪,聘用8等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46,887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五)本職務係代理視察請假期間之業務,聘期原則至110年9月30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工作項目:
(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職務歸系、考試分發、任免遷調、送審登記、升官等訓練等案件。
(二)約聘僱、職務代理、兼職兼課、顧問及聘任事項等案件。
(三)獎懲、模範公務人員遴薦、平時考核、考績、保障、性騷擾、性別主流化等案件。
(四)非典型人力、績效評核、電話禮貌及行政法人相關案件。
(五)撰擬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執行成果報告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11樓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mhliu@mail.sa.gov.tw,並自行列印1張,併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履歷表(請至本署網頁下載,含近期照片、自傳、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影本。
(二)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三)應徵相關資料,請於110年6月4日下午5時前送達(請自行估算遞送所需時間)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1樓教育部體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署人事室職務代理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四)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核,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視甄選結果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人事室劉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