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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職務代理人

  • 資料來源:人事室 / 馮秀雲 / 0287711959
  • 更新日期:2021/06/11
點閱:280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0年6月11日~110年6月17日

資格條件:

  1.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專業能力: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並以具與擬任工作項目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人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11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 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mhliu@mail.sa.gov.tw
  2. 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三)薪資待遇:錄取人員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4,916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聘用期間:本職務係代理人員請假期間之業務,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五)其他:本職缺有急迫用人需求,如經甄選通過者經通知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六)聯絡人:人事室劉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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