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 黃筱棻 / 02-87711932
-
更新日期:112/09/19
點閱:
3254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綜合行政
職 稱:專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臺北巿
上網期間:自112年9月19日~112年9月25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語文能力:英檢中高級以上者優先考量。
- 以曾辦理大型體育活動經驗者為優先。
工作項目:辦理國際及兩岸體育交流體育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本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聯絡方式: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將資料表EMAIL至wei0817@mail.sa.gov.tw。
- 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未完成上傳資料或資料不全者,得視為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4.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至少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其他英檢相當層級。
-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依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並得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 聯絡人: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