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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競技運動組 / 孔先生 / 02-87711945
  • 更新日期:112/05/11
點閱:1871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01-臺北巿

有效期間:112/5/11~112/5/16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者。
  2. 具有體育或教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或曾接受相關課程、訓練20小時以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尤佳。
  3. 具公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4. 熟悉基本電腦操作、Office等軟體應用及具備撰擬公文書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 亞奧運特定團體業務輔導事宜。
  2. 國際綜合性運動會之選、訓、賽、輔、授旗、接機及晉見事宜。
  3. 立法委員關心索資案撰擬彙整。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0317@mail.sa.gov.tw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1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8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萬6,316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僱用至112年高考分發為止(以該職缺實際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五、聯絡人:競技運動組孔昭翔專員,聯絡電話:02-8771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