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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民運動組 / 張先生 / 02-8771-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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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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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文教行政
職 稱:助理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3年10月1日~113年10月15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有體育運動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辦理職工運動、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協會輔導與綜整、行政業務勞務承攬案、內部例行會議綜整等體育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0樓(本署全民運動組)
聯絡方式: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將資料表EMAIL至0174@mail.sa.gov.tw。
- 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未完成上傳資料或資料不全者,得視為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最近3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4.證照、外語檢定證明或其他資歷證明文件。
-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依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並得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 聯絡人:全民運動組施科長,聯絡電話:02-877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