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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科員5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全民運動組 / 鄭先生 / 02-8771-1952
  • 更新日期:114/05/23
點閱:121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經建行政

職  稱:科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4年5月23日~114年5月29日【不含例假日至少3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將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海洋及水域運動相關產業基礎資料之調查、蒐整及研究業務。

        (二)辦理智障運動員心智審查業務規劃案。

        (三)辦理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身心障礙、民俗體育類)輔導業務。

        (四)辦理具國際窗口體育團體龍舟、太極拳輔導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0樓(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

聯絡方式:

  •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另請應徵者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s://www.sa.gov.tw/〉/公告消息/徵才資訊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寄至a29883240@mail.sa.gov.tw。
  • 初審合格者,由本署擇優通知甄試,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視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 本職務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運動部或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本職缺係新增職缺。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鄭先生,電話:02-8771-1952,電子郵件信箱a29883240@mail.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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