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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 陳小姐 / 877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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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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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徵才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文教行政
職 稱:視察
官等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臺北巿
上網期間:自114年7月17日~114年7月24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調任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語文能力:英檢中高級以上者優先考量。
- 以曾辦理國際運動、文化、觀光交流活動經驗者為優先。
- 身心障礙者將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辦理國際運動交流體育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