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橫幅
:::

教育部體育署綜規組科員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更新日期:2019/09/24
點閱:1272

教育部體育署

一般人員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教育行政

1

不拘

10-臺北市

108/03/18~108/03/25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辦理綜合規劃組綜合企劃科相關業務: (一)協助行政院體發會幕僚作業相關事宜。 (二)輔導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各項業務相關事宜。 (三)規劃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運動觀光事宜。 (四)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之彙辦及管考相關事宜(風險議題滾動修正)。 (五)消費者保護宣導活動及相關事宜。 (六)涉外貿易(雙邊、區域及兩岸貿易協定)談判相關事宜。 (七)花東地區綜合發展實施計畫綜整業務相關事宜。 (八)其他交辦事項。

臺北市朱崙街20號4樓(本署綜合規劃組) 
電子地圖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綜合規劃組rmchang@mail.sa.gov.tw,並自行列印1張,併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自述欄不得空白,並需黏貼照片)。2.考試及格證書。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7.其他:證照、外語檢定等證明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應徵相關資料,請於108年3月25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署綜合規劃組科員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聯絡電話:02-8771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