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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技工徵才公告

  • 資料來源:秘書室 / 沈小姐 / (02)8771-1906
  • 更新日期:114/07/21
點閱:237

教育部體育署技工徵才

 

人員區分:技工

職  系:

職  稱:技工

官等職等: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114721日~114815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 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品行端正、 無不良紀錄。

  4.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尤佳。

  5. 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者尤佳。

  6. 具有相關電工技術證照。

工作項目:負責本署水電設備檢修、協辦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

聯絡方式:

  1. 薪資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3,190-39,270(薪點120~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2. 報名日期: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8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履歷表,填妥後檢具下列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本署秘書室事務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

  3. 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履歷表1(如附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專業證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1.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2. 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有效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3. 聯絡人:本署秘書室沈家綺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