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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秘書室 / 沈小姐 / (02)877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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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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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技工徵才
人員區分:技工
職 系:無
職 稱:技工
官等職等:無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01-台北巿
上網期間:自114年7月21日~114年8月15日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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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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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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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品行端正、 無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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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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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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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電工技術證照。
工作項目:負責本署水電設備檢修、協辦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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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3,190-39,270元(薪點120~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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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年8月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履歷表,填妥後檢具下列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本署秘書室事務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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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專業證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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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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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有效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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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本署秘書室沈家綺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