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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運動設施興整建計畫管考結果

  • 資料來源:運動設施組 / 曾小姐 / 02-8771-1519
  • 更新日期:114/02/20
  • 點閱:4418

  1. 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5條及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

  2. 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甫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尚未公布施行,考量涉及115年中央對地方補助事項之預算分配及財務調度等因素,有關115年度補助比率上限,暫依114年度補助比率上限辦理,後續如有調整再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