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柳先生 / (02)8771-1826
- 更新日期:1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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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簡介
教育部為鼓勵個人投入運動產業發展,依106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1規定,訂定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成立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
法規: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20088
(二)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管理會
專戶管理會組織
本專戶之運用、分配、查核及監督,設專戶管理會(以下簡稱管理會),置委員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體育署署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體育署副署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教育部遴聘專家學者組成;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管理會委員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委員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聘期至原聘任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專戶管理會任務
(1)運動員認可之審查。
(2)未指定特定運動員捐款之分配、查核及監督事宜。
(3)指定特定運動員捐款之查核及監督。
(4)第十六條之結餘款項轉列為未指定特定運動員捐贈之事宜。
(5)其他與本專戶管理有關事項。
(三)受理時程
運動員申請認可: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08年11月15日起進行審查。
民眾未指定捐贈運動員:自即日起開始受理。
民眾指定捐贈運動員:自公告運動員名單起開始受理。
本案聯絡人:柳先生。
聯絡電話:02-8771-1826。
E-Mail: y229@mail.s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