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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_請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及公、私立游泳池業者應依衛福部發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型營業場所」,審慎評估國內外疫情發展,加強落實其場所防疫措施、風險評估、人員健康管理及宣導。

  • 資料來源:運動設施組 / 吳小姐 / 02-8771-1515
  • 更新日期:109/12/15
  • 點閱: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