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5_函_因應國內疫情趨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情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3月1日起,於室內外運動場館運動時得免佩戴口罩
一、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穩定控制,指揮中心於111年2月24日宣布,自111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適度放寬防疫措施,涉及運動場館及游泳池部分重點如下: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運動場館運動時。
2.於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 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二、請各縣市政府督導業者落實防疫措施,並依所定查核計畫,於疫情防疫警戒期間持續辦理運動場館及游泳池防疫查核,針對不合格業者予以輔導改善,並視情形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裁罰,本署亦將不定期派員查核。
指揮中心3月1日起防疫措施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