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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30_公告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1年12月1日起適用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1年11月28日新聞稿辦理。

 

二、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28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室外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三、如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逕洽本部體育署(02)87711517、(02)87711521、(02)87711881。